慈雲山天主教小學家長教師會會章
一. 會名:
本會定名為「慈雲山天主教小學家長教師會」
二. 會址:
九龍慈雲山蒲崗村道學校村
三. 宗旨:
四. 會籍及會員權利與義務
1.會籍:
2.權利:
普通會員及當然會員在周年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可享有動議、表決、選舉及被選權。而名譽會員則除上述權利外,享有其餘一切會員權利……參加所有本會推行之活動。
會員有義務出席會員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,並須遵守會章及會員大會或常務委員會通過之決議。會員每年均須繳交年費。
五. 會費:
常務委員會可按需要徵收會費,所得款項用作本會一般開支,如紙張、通訊、印刷、文具等及進行有助達致宗旨之活動。每年年費由常務委員會決定,2017/2018年度起年費為六十元(由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)。若會員自動退會,已繳交款項概不退還。每個家庭作一單位計算。
六. 組織:
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,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。
每年五月至六月期間召開大會一次。出席會員應為全體會員百分之十,大會方為有效。﹝若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不足,得於十四天內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,第二次會員大會不論出席人數有多少,均為有效。﹞
會員大會之權責:
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本會會務由常務委員會執行。常委會共有常務委員二十三人,家長委員由會員大會選出,教師委員由校長委任。副校長或主任為本會當然副主席,其餘職位由常委會協商(可修訂)擔任。常委會職位及職責如下:
甲. 主席一人 (家長出任)
負責召開並主持會員大會、特別會員大會及常務委員會會議,領導常委會執行會務,在會員大會中,報告會務及財政狀況,籌組常委會員之推選。
乙. 副主席二人 (副校長或主任,家長出任)
輔助主席推行一切會務;在主席缺席時執行主席職權。
丙. 文書三人 (教師一人,家長二人)
協助主席準備議程,負責寫會議紀錄以及處理對內、對外的文件。
丁. 司庫三人 (教師一人,家長二人)
正司庫一人,副司庫二人,管理本會一切收支賬目及財政,每年須制定結算書,在常委會報告,並提交會員大會通過。
戊. 康樂四人 (教師、家長各二人)
為家教會成員舉行一些社交及康樂活動,負責策劃及推行一切有關聯誼之戶內及戶外康樂活動。
己. 學術二人 (教師、家長各一人)
負責籌辦有關家長教育之講座及進修之興趣小組。
庚. 聯絡(家長二人)負責聯絡委員工作。
辛. 委員六人 (教師二人,家長四人)
收集家長意見向校方反映。與校長及教師舉行會議,就教育問題發表及交換意見,建立溝通網絡。協助本會推行各項活動、興趣小組活動及集會等事宜。
若有常委會員離職,其空缺由候選委員填補。新一屆常委會員選出後,須於十四天內召開新舊委員聯席會議,待一切職務移交妥當,舊常委會員才告解散。
常委會在接獲最少五十名或半數本會會員(以人數較多為準)提出列明討論某項或某些事宜書面要求後,亦可召開特別會員大會。
七. 管理及行政
八. 財政
九. 核數
由常委會選出 / 邀請一名義務核數員 / 師,每年財政年度終結時,核算全年收支賬項。
十. 解散及修章
十一. 家長校董選舉
本會已獲學校認可為唯一的家教會組織,並獲授權按《教育條例》規定,以公平和公開的機制,執行家長校董的選舉。有關家長校董及替代家長校董選舉程序將按教育局《家長校董選舉指引》執行。
附則:
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修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