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大仙慈雲山天主教小學校友會
會 章
一. 會名:
本會定名為「黃大仙慈雲山天主教小學校友會」
Wong Tai Sin & Tsz Wan Shan Catholic Primary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
二. 會址:九龍慈雲山蒲崗村道學校村
三. 宗旨:
- 加強校友之間的緊密聯繫。
- 舉辦聯誼活動,增進友情。
- 支持及協助母校發展教育事務。
四. 會籍及會員權利與義務:
- 會籍:
- 名譽會員:
- 凡曾任黃大仙天主教小學上午校校長及老師均為本會名譽會員。
- 凡曾任或現任慈雲山天主教小學之校長、老師及職員均為本會名譽會員。
- 普通會員:
- 凡在黃大仙天主教小學上午校或慈雲山天主教小學畢業之學生。
- 權利:
- 名譽會員可參加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,但沒有選舉及被選權。
- 普通會員得享受本會一切權利,在會員大會中有選舉及被選權。
- 義務:
- 名譽會員不需繳交會費。
- 普通會員必須遵守會章及繳交會費
五. 組織及職權:
- 組織:
-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,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休會期間由執委會執行會務。
- 當會員大會合資格表決人數不超逾一百二十人時,一半合資格表決人數或三十人,兩者取其較少者,即成為會員大會的法定人數。若合資格表決人數超逾一百二十人時,四分之一合資格表決人數或六十人,兩者取其較少者,則成為會員大會的法定人數。(若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不足,得於廿一天內召開會員大會,屆時無論出席人數多寡,均為有效。)
- 每年十月至十一月舉行會員大會,審議會務及財務報告或選舉下屆執委會等事務。
- 召開會員大會須於會期前十四日以電子媒體通知有關會議文件。
- 各項議案須由出席會員過半數贊成方為有效。
- 會員大會會議由執委會主席主持。主席主持會議時不作投票,若贊成及反對票數相同時,可投決定性一票。
- 執行委員會 (簡稱執委會):
- 組織:
- 主席及副主席各1人;正副秘書各1人;司庫2人;委員3人;另可按實際需要委任工作小組委員會。
- 選舉:
- 選舉委員會—執委任期屆滿兩個月前,執委會組織選舉委員會,負責一切選舉事宜;
- 提名-會員2人聯署可提名基本會員為候選人,人數不限;由選舉委員會編印候選人名表,在會員大會舉行前不少於三十天,以書面遞交或按照本會會員的通訊記錄以郵遞通知每名會員,邀請投票。
- 主席及副主席;正副秘書;司庫等候選人,須年滿十八歲。
- 選舉-會員可於周年會員大會舉行前不少於七天,將選票寄回學校或於周年會員大會當天到場投票(設有監票員即場監票),得票最多之9名候選人即當選為執行委員,其他候選人按得票多寡為序成為候補委員。
- 互選職司—新執委互選各職司工作,十四日內向全體會員公佈職位名單及辦理新舊執委的移交手續。
- 罷免—如執委失職,得由執委的三分之二或會員30人聯名彈劾,執委會接到彈劾後即須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議決處理。(出席法定人數,會議程序及常規與會員大會相同)
- 任期:
- 五年一任,十一月一日生效,連選得連任,惟主席任期不得連續超過兩屆。
- 遞補:
- 主席出缺時,由副主席補上;副主席或各部執委出缺時,由其他執委補上;執委會出現空缺,由候補委員按票數多寡依序補上。
- 職權:
- 主席為本會之代表,指導執委會各部工作及主持會議;
- 副主席協助主席處理會務,主席出缺或請假時代理其職務;
- 秘書組負責一切文書工作,編訂議程及紀錄一切會議議案及保存,另印一份會議紀錄給母校存檔;
- 司庫負責一切收支事務,紀錄賬目及編造年結,並在執委會開會時作出報導。
- 其他委員協助會務工作或負責組織特別工作小組;
- 各執委均為義務性質,並且不能擔任本會任何受薪職位。
- 會議紀錄可交校方影印、傳真或電郵通知校友,若有文書工作可請中六學生回校協助。
- 會議:
- 執委會會議之法定人數為全體執委的一半以上;
- 各項議案須出席執委過半數贊成方為有效;
- 主席主持會議時不作投票,惟贊成及反對票數相同時,可投決定性一票。
- 顧問:
- 執委會員會邀請現任或前任母校校監、校長、主任、老師為顧問。
二零二五年二月更新